統計暨資料科學諮詢服務作業規範

一、為提升國內科學研究品質並促進未來研究之發展,資料科學統計合作社依實際需要提供客製化服務或進行深入合作研究服務。

二、服務對象

(一)本院各單位。

(二)院外學術研究機構。

(三)民間公司機構。

(四)其它

三、提供服務項目

資料前處理服務,統計諮詢與設計服務,統計資料分析服務,統計分析整合服務

四、諮詢服務領域包含

(一)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一 : 網絡數據、教育心理學

(二)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二 : 時間序列、面板數據(平行數據)、金融相關領域

(三)生命科學領域(生物相關): 生物統計、生物資訊、環境及公共健康

(四)空間型、函數型、高頻及高維度數據相關領域

(五)數據視覺化及機器學習領域

(六)工業統計及實驗設計

(七)圖像處理相關領域

(八)其他領域

五、提供諮詢服務前須由雙方合意簽訂服務契約。合約依照不同種類的諮詢服務內容,分為以下兩種:

(一)服務性諮詢合約:

1、本合約適用於在現有的統計工具及技術下利用諮詢服務,且透過此諮詢服務不會產生新的科學/統計學結果。

2、在此種服務下所產生之統計或其他研究結果將歸屬於公司,而參與本計畫的人員不得在未獲得公司的同意下使用這些研究結果。

(二)研究性諮詢合約:

1、本合約適用於在尚未存在的統計工具及技術下利用諮詢服務,且必要時可能發展出新的統計方法。

2、新的統計研究成果,包括統計理論、統計方法、演算法、軟體等,歸屬於參與本計畫的所有人員,這些參與者亦可自由出版或使用此研究成果。

六、依照申請核訂之收費標準收取服務費用。